国际应用行为分析协会中国副会(ABAI Chapter
China)(ABAI-CCABA)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中国应用行为分析推广协会/国际应用行为分析协会中国合作分会。英文名称为ABAI Chapter China,简称CCABA。
第二条 性质 是以孤独症为主体的心智障碍人群服务的学术和专业研究与推广团体,自愿加入,从事研究、推广、实践应用ABA科学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孤独症人士及其家庭及其他有需要的人群提供ABA等特殊教育或康复服务 。
第四条 业务主管单位 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简称中国精协),具体业务指导中国精协孤独症工作委员会。
第五条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组织的业务范围,是在遵循ABA科学范围内开展:
(一)信息咨询与宣传倡导;
(二)康复教育与相关教师培训;
(三)学术交流与研究;
(四)服务中介与服务开发;
(五)孤独症人士及家庭需要的其他服务;
(六)与ABAI的联系与合作,开展国际国内交流。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本组织设理事会,是本会的决策机构。
理事每届任期 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会员资格审核;
(三)内部机构设置;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业务活动计划;
(六)罢免、增补理事;
(七)聘任或者解聘本会负责人;
(八)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一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秘书长1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本组织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组织内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组织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四章 终止
第十八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由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精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8年10月25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